首页 水污染∶海洋 中国海洋报 (2003-06-03)

辽宁海域去年赤潮发生次数明显减少
《2002 年辽宁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发布


本报讯(记者 李庆石)

  在对全省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日前,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向社会发布了《2002 年辽宁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公报显示,2002 年辽宁大部分海域环境质量较好,近岸海域的污染程度比上年有所减轻,严重污染海域比 2001 年减少了 1580 平方公里。一些重点海水浴场的水质状况良好。尤其值得欣喜的是,严重破坏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渔业生产的海洋赤潮有大幅度减少,全省全年共发生 4 起,比上个年度的 17 起减少 13 起。2003 年以来,截至记者发稿时,全省只在葫芦岛赤潮监控区发生两起小规模赤潮。

  根据该公报介绍,为了提高全省海洋环境质量,全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海环法的要求,不断推进全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加大了海洋环境的管理力度。对近岸海域水质、生物、重点临海企业直排口等监测点进行了监测和评价,特别是配合渤海综合治理,对渤海水域加强了监测,为切实保护海洋环境提供了基础依据。全省还首次启动了赤潮监控区的工作,并对全省海洋生态进行了调查,完成了辽宁省海洋生态调查相关信息统计工作和辽宁省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初步掌握了全省海洋环境本底资料。全省还加强了对海洋倾废和涉海工程的管理,开展了海洋环境联合执法大检查,这些措施的实施和强化,都对海洋污染程度的减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该公报还对当前海洋环境存在的严重情况做出了分析,向社会发出了警示。公报指出,辽宁局部海域水质污染仍然严重,未达到清洁和较清洁的海域面积为 2010 平方公里。海洋污染主要来源于河流携带入海的大量污染物、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药化肥等陆源排放污染,海洋开发活动排放的污染物也对近岸海域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彻底治理海洋环境污染仍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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