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污染∶河流 中国环境报 (1997-11-04)

漓江十二年无重金属超标现象


本报讯(记者 徐建强)

  据最新的环境监测数据,漓江水质中的总铜、总锌、总砷、总汞、总锡等重金属指标仍无超标现象,这是漓江中无机有毒和有害物质及重金属污染物自 1985 年以来未检出的第 12 个年头,这表明桂林市的工业污染已基本控制。

  在 80 年代初,为使遭到破坏的漓江生态环境迅速恢复原有风貌,桂林市坚决关、停、并、转、迁了 27 家有污染的工厂(车间)。之后,桂林市把是否有利于环境保护作为审定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桂林市首先严格把好“三同时”审批关,环保部门对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坚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多年来桂林市大中型工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保持 100%,从而在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市计委,市经贸委、市规划局等职能部门从加大环保投入,调整产业结构,利用各工业区的功能优势和环境容量入手,使工业污染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进一步防止重金属对漓江水质的影响,1996 年桂林市关停了 12 家既无经济效益又无环境效益的电镀点,其余的限期治理,达标排放。目前,桂林市的工业废水处理率由 1989 年的 59.3% 提高到 79.6%,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由 1989 年的 301 吨降到 57 吨,全市 500 多家工业企业实行了排污申报制度,环境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漓江水质保持较高水平提供了保证。


本篇文章还收录在以下主题中:工业∶工业污染与控制∶有害有毒废弃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