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污染∶河流 人民日报 (1998-01-16)

临沂造纸厂顶风违法
治污设施未完工 超标废水排河中


本报讯(记者 白剑峰)

  根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规定,1 月 1 日零点以后,沿淮所有工业污染源必须达标排放。然而,山东临沂造纸厂置国法不顾,在治污设施未完工的情况下,仍大量排放超标废水,黑色的造纸原液泛着厚厚的白沫,滚滚流向京杭运河,给下游造成严重污染。1 月 8 日,该造纸厂被当地政府责令关停。

  临沂造纸厂是淮河流域日排废水 100 吨以上的“污染大户”。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该厂没有按规定关停,而是继续开足马力生产,致使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道。日前,记者随国家环保局调查组来到该厂,见到治污工程已基本完工,但部分混凝土尚未完全凝固。该厂负责人沉痛地说:“过去我们法制意识淡薄,存在侥幸过关、敷衍应付的心理,根本没有想到给下游人民造成的危害,这个教训太深刻了。”

  国家环保局副局长王扬祖指出,淮河治污第一战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淮河水质总体上有所好转,但仍有一些企业置淮河大局不顾,置国法不顾,超标排放废水,致使个别河段污染呈加重趋势。这不仅影响了治淮第二战役的进程,也影响了全国其他“两河三湖”的治理工作,影响十分恶劣。目前,一些企业治污工程虽已完工,但借调试之名,仍在违法排污;还有的知法犯法,故意偷排和超标排放。对此,不仅要坚决关停企业,还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处理。执法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以巩固淮河流域达标排放成果,保证 2000 年淮河变清。

  编后:

  山东临沂造纸厂不顾国家三令五申,顶风违法,擅自超标排污,此事发人深思。这说明,巩固淮河治污成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警钟长鸣。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复。希望沿淮4省企业都能以治淮大局为重,宁可暂时牺牲一点经济利益,也不能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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