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污染∶河流 中国经济时报 (2000-11-06)

长江流域排污年增 3%


何人民 杨马林 敖良桂

  来自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的消息,长江流域内水污染日益严重,全流域污水排放量正以每年约 3% 的速度递增。

  据该局日前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长江流域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为 207 亿吨,占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的 34.1%。1999 年度该局对长江流域片 31106.8 公里评价河长的评价结果表明,IV 类水、V 类水和超 V 类重污染水河长分别为 2888.9 公里、1705.7 公里和 2068.3 公里,IV—超 V 类超标河长占评价河长的 20.8%。对长江干流自青海至上海 27 个城市江段 6136 公里河长的评价结果表明,全年超标河长 788 公里,占干流总评价河长的 12.8%。

  报告还表明,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状况尤其令人担忧。长江流域共有 25 条省界河流,从对跨省界河流 35 个断面的水质监测与评价结果看,劣于 III 类水标准断面数占 40.0%,超标断面数比 1998 年上升了近 10 个百分点,位于洞庭湖西区的界河断面水质变差特别明显。主要污染项目是氨氮、总磷、石油类、总大肠菌群等。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局长翁立达对记者说,长江干流从攀枝花到上海沿岸有 22 个主要城市,共 394 个排污口。但到目前为止,还有 30% 左右的排污口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长江干流城市江段岸边水域存在着长达 500 公里的污染带,形成了长江水污染的一大特征。目前,流域内的中小支流、湖泊、城市内河、内河以及若干城镇供水水源地已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别是太湖、巢湖和滇池,被国家列为“九五”期间水污染治理的重点。由于水污染不断加重,水域功能下降,尤其是在枯水期,水的质与量直接影响到供水安全和城镇居民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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