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大水坝工程 中国水利报 (2003-12-13)

贵阳市
贷款一亿二 水利上台阶


余谙

  贵州省贵阳市水利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好贵阳市,率先在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将全市小型水利捆绑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 1.2 亿元,市级承贷承还,用于全市今冬明春小型水利建设。

  这 1.2 亿元的贷款将用于兴建 11 座小型水库、1.8 万个小水池、小水窖以及新建、改建、检修部分电灌站设备等,以期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解决农村工程型缺水问题,进一步加快贵阳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贵州是西部地区一个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省份,1.2 亿元的贷款对经济实力并不强的贵阳市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切实做到建一处、成一处、见效一处,市水利局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整顿水利建筑市场的要求,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局里提出要从过去的自管工程自建自管的管理模式向法人管理转变,当好项目法人,对限额以上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为此,水利局还专门下发了 2003—2004 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实行局领导分工负责、各处(室)与各区县(市)对口负责的办法,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计划的落实、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和资金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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