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废弃物治理∶处置与治理 中国环境报 (2004-10-12)

浙江要在三年内增强治污能力改善环境质量
吕祖善省长和祝光耀副局长出席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 黄裕侃 黄冀军)

  10 月 11 日,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该省政府决定,2004~2007 年在全省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对全省八大水系及运河、平原河网和 11 个设区市及 11 个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环境污染进行整治。

  据了解,“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到 2007 年,使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促使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部署“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时指出,近年来,浙江省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加速推进的情况下,初步遏制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要清楚地看到,环境保护所取得的成果相当脆弱,全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已成为一件必抓、应抓也能抓的大事。

  吕祖善认为,“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必须找准切入点,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治旧控新、监建并举。其中“治旧控新”的核心是突出重点,开展现有污染整治,把握关键,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污染。“治旧”要加强水环境整治,抓好工业污染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控新”的实质是治本、治源头,要严把各类新建项目“准入关”,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监建并举”的核心是要加强环境污染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削减和治污能力有质的提高;监管要多管齐下,通过深化规划、动态管理和城乡综合整治来抓监管;要通过加快建设,努力提高环境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为污染整治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吕祖善同时指出,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急需加强法治和完善机制。加强法治的关键在于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快环境立法,强化环境执法,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制的关键在于构建有利于污染整治的良性互动机制,要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预警应急机制和多方协同机制。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在会上指出,经过浙江省人民的共同努力,浙江省的环保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全省工业污染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得到不断加强;环保产业发展势头迅猛,积累了许多经验。特别是浙江省在生态省建设中的一些好做法,在全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但浙江是一个经济大省,又是一个环境小省。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全省生态环境面临很大压力,随着浙江经济的进一步高速发展,水、土地等资源开发和保护的矛盾,以及资源短缺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任务还相当繁重。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在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同时,提出用 3 年多的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全省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这充分显示了浙江省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心。浙江省所提出的环境污染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对策措施,完全符合浙江实际,是切实可行的。这不仅对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产生深远影响,而且对我国东部发达地区乃至全国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和推动作用。

  针对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具体实施,祝光耀认为,浙江省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要结合浙江实际,建立和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整治;要坚持体制和机制创新,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也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党委推动、政府领导、环保监管、部门分工负责、企业治理、社会共同参与、公众监督的环境管理体系;要坚持“污染者负担”的原则,尽快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筹资、企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能力;要坚持理论创新、政策创新、法制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

  祝光耀同时指出,浙江省应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切实抓好重点区域、地区、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要抓住水污染防治这个重点,防治并举,禁倡兼施,部门联手,上下联动,下决心搞好全省重要的江河水系、海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快现有发电厂脱硫设施建设的进程,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重视农药、化肥、农膜,特别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加强监管,防止农村面源污染。要认真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抢救性保护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强制性保护,防止新的重大生态破坏。同时,要继续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等创建工作。

  祝光耀认为,浙江省还应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动循环经济、生态产业的发展。下大力气推动一批条件较好的市县、社区、企业率先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控制高能耗、高物耗、重污染的产业和工程项目,淘汰、关闭能耗物耗高、污染重的企业。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用生态链条把工业和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资源,建设循环型社会,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会上,浙江省政府与全省 11 个市政府签订了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陈加元等浙江省领导参加了会议。浙江省环保局局长张鸿铭通报了全省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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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业污染与控制
环境保护∶政府行为
城市发展与规划∶城市废弃物∶城市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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