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华声报 (2001-03-15)

广东禁止部分废物进口


  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进口废物的数量和质量,并禁止部分不符合标准的废物进口。

  为了防止“洋垃圾”的进口和污染环境,广东省明令可进口利用的废物仅限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的可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和《增补目录》中的废物,未列入“目录”的废物禁止进口。废电视机及显像管、废电冰箱(柜)、废空调器(柜)、废微波炉、废计算机(含显示器、显示管及线路板等)、废复印机、废摄(录)像机、废电饭煲、废游戏机(加工贸易除外)、废有线电话机等废电器,热固性废塑料制品和不清洁的废塑料制品、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均被列入禁止进口的废物之列。

  据新华网报道,广东省还规定,除外经贸部核对经营废物进口的企业外,任何单位不得经营废物进口业务。具有废物进口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超过国家和省核定的经营范围,禁止代理外地企业进口废物。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加工场地和加工设备,以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部分废物要集中在进口废物加工区内加工使用。


本篇文章还收录在以下主题中:废弃物治理∶处置与治理
环境保护∶政府行为
城市发展与规划∶城市废弃物∶城市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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