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北京晚报 (2001-03-11) |
规范废物进口和利用行为 |
张传熙 符信 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规定:除外经贸部核定经营废物进口的企业外,任何单位不得经营废物进口业务。通知还列出禁止进口的废物细项,包括废电脑、废空调机等物品。 广东省政府信息处 9 日透露,此项通知强调严格控制进口废物的数量和质量,防止不符合标准的废物进口。通知规定,下列废物禁止进口:包括废电视机及显像管、废电冰箱、废空调器、废微波炉、废电脑、废复印机、废摄录机、废电饭煲等。 通知说,严禁在进口废物中夹带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通知还规定,要严格控制新设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防止规模生产条件差、污染防治能力差的企业加工利用进口废物。 广东省政府表示,发出此项通知是为了规范废物进口和利用行为,防止“洋垃圾”进口对环境造成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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