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发展与规划∶收入与储蓄 华东新闻 (2006-02-15)

16 城市调查数据显示——
长三角居民年均收入 1.5 万元


本报讯(沈文敏 王全良)

  近日,长三角地区 16 个城市的调查资料显示:2005 年,长三角城市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突破 1.5 万元大关,达到 1.5255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13.3%。这体现了该地区在过去一年,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稳定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明显加快。

  据了解,2005 年度长三角 16 个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全部突破万元大关。上海市、台州市和宁波市分别以 1.8645 万元、1.8313 万元和 1.7408 万元排列前三位。统计资料显示:2005 年,上海市居民收入高于浙江 7 市平均水平 2033 元,高于江苏 8 市平均水平 5002 元,地区差距依然存在。

  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看,长三角 16 城市呈现同步稳定增长的可喜局面。16 个城市平均增长 13.3%,其中上海市居民收入同比增长 11.8%,浙江 7 市平均增长 11.3%,江苏 8 市平均增长 15.2%。其中,增速前五位均为江苏城市。

  统计资料显示:2005 年,在长三角 16 个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中,工薪收入平均突破万元关,达到 1.0836 万元,同比增长 14.1%,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 65.2%,可见工薪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渠道。数据显示,苏浙沪三地居民人均工薪收入差距明显,是形成这一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

  同时,2005 年长三角地区个私经济快速发展,日益成为城市居民收入的重要方面。突出表现为经营净收入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加大。2005 年,长三角 16 个城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 1237 元,比上年增加 499 元,在居民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为 7.4%,比上年提高了 2.3 个百分点。

  此外,城市居民出让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的利息、租金、红利收入及财产增值收益等财产性收入比重逐年提升。2005 年,16 个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 435 元,比上年提高 101 元,占居民家庭收入的比重为 2.6%,比上年上升了 0.3 个百分点。


本篇文章还收录在以下主题中:环境保护∶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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