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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 日本市将调整城市居民社保相关待遇标准 |
本报讯(记者 徐飞鹏) 7 月 1 日起,本市将调整 2005 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涉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定期待遇 5 个标准。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上获悉的。 调整方案具体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月人均 290 元调整为月人均 300 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不低于 545 元,调整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580 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的 347 元—446 元提高到 382 元—491 元,平均每人每月增长 40 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人均每月增加 120 元水平进行调整。 工伤定期待遇具体调整为:伤残津贴按人均每月增加 126 元的水平调整;护理费平均每人每月增加 124;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人均每月增加 60 元的水平调整。 即将实施的《北京市 2005 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是由市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考虑财政、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在综合成员单位调整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旨在使相关待遇标准增长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使各项待遇标准水平相互衔接、合理适当,保持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整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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