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发展与规划∶城市绿化与环境 中国环境报 (2005-01-03)

深圳市颁布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绿化面积覆盖全市一半


本报讯(记者 赵子清)

  深圳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新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新标准统一了特区内外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并作了较大提高,确保绿化用地指标。新标准要求全市绿地率应大于 45%,绿化覆盖率应大于 50%,绿化面积覆盖全市一半。

  新标准规定,街头绿地中的绿化面积不应小于 70%;城市内河、湖泊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 30 米;海岸防风林带宽度应为 70~100 米;高速公路两侧应建卫生隔离防护林带;城市各组团之间应根据地形设组团隔离绿带。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新的标准与准则还要求,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 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等。

  严格控制生态旅游区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开发建设,严禁在风景林地和面向城市的山坡地进行土石开采等活动。新标准强调岸线的景观效果,并尽量保证沿岸用地向公众开放的便捷与舒适性。减少机动车辆和交通对岸线地区的交通干扰。此外,需要严格控制沿岸用地建设的规模和形式,以保证岸线地区获得较好的景观视线和景观效果。另外,新建住宅区绿地率不应低于 30%,旧区改造不应低于 25%。应重视墙面垂直绿化、屋顶花园、阳台及室内绿化等多种绿化方式,加强绿色空间与景观的相互渗透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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