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污染 中华工商时报 (1997-07-25)

上海汽车十月一日使用无铅汽油


记者 吕壮

  上海市将自 10 月 1 日起全面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将成为继北京市之后我国内地第二个推广无铅汽油的大城市。

  据悉,届时上海将禁止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在当地销售含铅汽油。加油站也将从当日开始全部进无铅汽油,置换过渡期为两个月,从 12 月 1 日开始加油站供应的汽油全部无铅化。

  据统计,截止去年底,上海市包括摩托车在内的机动车拥有量已达 74.4 万辆,燃油助动车 49 万辆,合计 123.44 万辆。年耗用汽油 110 多万吨,其中含铅汽油约占 99%。今年初,国务院第三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到 2000 年我国将完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铅汽油。

  北京市已于 6 月 1 日起推广无铅汽油。上海市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确认已基本具备实施车用汽油无铅化的条件。为此,上海有关方面成立协调机构,按照“全面推行,一步到位”的原则实施此项工作。关于无铅汽油的价格,则由市物价部门牵头,石油集团公司参与,将合理调整其调拨、批发、零售的价格,尽量减少对公交,交运、出租等单位的影响。此外,上海市还将逐步推广使用汽车的电子喷射装置及催化转化器,从而大幅度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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