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污染 人民日报 (2000-06-05)

北京:成功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本报记者 周玉芬 实习生 林琳

  前几年,提起北京的环境,许多人会直摇头。然而,最近北京市的污染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改善,这要归功于新措施的实行。

有效借鉴 敢于投入

  在制定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时,北京市参照欧洲一号标准,从 1998 年至 1999 年颁布的 6 项地方标准比原有的国家标准严了 70% 左右,规定不达标的车辆禁止向市民销售。

  要有效改善北京的大气状况,仅控制新车排放污染是远远不够的,对大量的在用车也须进行治理改造。北京市借鉴了国外的成功经验,对约 20 万辆 1995 年后上牌的在用轿车进行强制治理,确定了治理改造的具体方法,改造后车辆单车污染减少了 70% 以上。治理合格的车辆,发给“绿色环保标志”,路检时免予抽查;未进行治理或不能达到新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年审。

  北京市还效法美国洛杉矶使用清洁燃料的做法,计划投资 25 亿元,将北京建设成世界最大的使用清洁燃料城市,目前已投资了 5 亿元,于 1999 年底完成了 1.4 万辆清洁燃料车和双燃料车的改造任务。2000 年将新增 1 万辆清洁燃料车,10-20 个配套的压缩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权责明确 分类合理

  在对机动车进行整治时,北京市对车辆进行了合理的分类,明确了各方职责。单排放标准就分汽油车、柴油车等 6 项,对公交车、出租车也有不同的管理。规定市公交、环卫、邮政企业要健全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保证上路行驶车辆达标率不低于 90%。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企业,由监察部门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租车每年检测两次,各出租汽车公司要确保本公司的出租车达标行驶。驾驶和使用排放标准超标拖拉机和农用机械上路行驶的人员,由市环保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罚。还特地将柴油车、微型面包车、火车、北京吉普车列为高排放车型,每一季度都进行检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通行证,凭证通行。

强化监测 加强管理

  北京市环保局为防治污染,专门成立了北京市控制机动车污染联合执法办公室,10 个路检分队、12 个路检点,同时投资 20 万美元购置先进的激光遥感检测仪,对机动车的排气污染治理起到了促进作用。在进京路口进行排放检测,劝返排放不合格的外地车。检测时实行“三不政策”(不收检测费、不指定维修单位、不出售净化产品),检测费用由市政府拨专款支持。

  此外,对汽车制造厂家也有了更严格全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在京销售机动车的汽车制造厂家须设置机动车尾气治理厂点,承担机动车尾气治理任务。凡行驶两年或 5 万公里以内的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由该车制造厂家负责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在保证满足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由制造厂针对不同车辆的性能、特点选择改造方案和净化产品,在各自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安装。到 1999 年底,全市共改造在用车 12 万辆,大气中的 NOx 浓度比 1998 年降低了 8%,CO、HC 的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北京市新的怠速标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