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污染 北京晨报 (1999-12-17)

尾气治理众说纷纭,环保局驳“十大罪状”


晨报讯(记者 薛晖)

  今年本市实施的部分在用车加装电控补气加净化器的尾气治理措施,尽管实施效果不错,但有些不太了解情况的人士给此项政策列出了“违法、违心”等“十大罪状”。昨天,市环保局向中央和地方的数十家新闻单位通报了尾气治理情况,阐明观点,以正视听。

  昨日出席通报会并讲话的汪光焘副市长直言,让车主花数千元装净化器治尾气并非是最理想的方法,有的车辆改造后出现耗油量增加和加速性能降低也是难以避免的情况,但在目前中国汽车工业水平不高、又需严格控制汽车污染的情况下,尚无更多可选择的途径。针对某些人提出的“汽车制造厂违心作报告”的指责,市环保局申明,汽车改造后的鉴定是由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8 家单位作出的,结果表明,有害气体排放量减少 70% 以上。市环保局同时驳斥了该治理方案“已被国外淘汰”的说法,称德国曾对 120 万辆在用车进行治理,所用方法即是现在北京使用的电控补气加三元净化器技术。市环保局还否认“北京市在强制推广国外某一厂家产品”的说法,指出在京可供选择的三元催化转化装置至少有十几种,产自多国。市环保局用数字反驳了治理在用车“实际效果差”的观点。一位负责人说,他们对 3 万余辆车治理前后的数据分析表明,“减污效果明显”,车辆“稳定性良好”。最后,市环保局证明了在用车治理是有法可依的。它不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也是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并经市政府发布通告执行的,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据悉,今年前 11 个月,北京汽车数量大幅增加,而空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却比去年同期下降了 5%。市环保局认为,能有这样的成绩,在用车治理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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