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污染 中国环境报 (1999-10-12)

广东严格控制新车排气污染


本报讯(记者 柯文仲)

  广东省近日召开全省生产机机动车的厂家开会,研究部署新生产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工作,决定加强新生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从源头控制污染。

  据统计,1997 年广东省机动车拥有量已达到 592 万辆,预计今后每年仍将以 18 -- 20% 的速度增长。机动车废气排放已成为广东省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问题之一。据监测,去年全省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的城市已增加到 12 个,特别是广州,已出现光化学烟雾污染征兆。机动车排气污染危害了市民的健康。研究发现,广州市肺癌死亡率与大气污染呈正相关,已由 1979 年的 28/10 万(人)上升到 1994 年的 57.22/10 万(人),成为广州市上升最快的头号“杀手”;哮喘病发病率也随广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而上升。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广东省决定从生产源头抓起,规定全省新生产的摩托车必须送到国家环保总局广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按规范抽检,汽车则由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检,达不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得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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