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污染∶尾气 京华时报 (2004-10-29)

我国拟加快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排量大汽车应向环境付费


本报讯(记者 夏命群)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第五届绿色中国环保论坛上向记者透露,我国拟加快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占用空间大的高档住宅和排气量大的汽车应向环境付费。

  潘岳说,政府应运用市场手段让社会各阶层之间进行生态补偿,富裕人群消费的环境多,应当作出更多的补偿。如城市生活污水收费,用水多的应该加倍付费,特困户在生存用水范围内应该给予补贴;占用空间大的高档住宅、排气量大的汽车应该向环境付费;对高价值商品还应开征高消费税,并在其中包含一定比例的环境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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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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