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污染∶尾气 中国环境报 (2004-09-06)

机动车污染已成城市空气质量大患


本报讯(记者 刘蔚)

  为了进一步遏制我国机动车污染加剧的趋势,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防止发生光化学污染事故,我国将在近期着重加强机动车环保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实施分区域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加强车用燃料的管理、强化在用车环保监督管理,以及积极做好示范工程等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机动车行业发展迅速,2003 年,我国成为世界上汽车第四大生产国和第三大消费国,汽车产量达 445 万辆,保有量 2421 万辆;2003 年我国摩托车产量达 1450 万辆,居世界第一,保有量 5929 万辆;农用车年产量达 290 万辆,保有量 2400 万辆。在 2002 年我国机动车快速增长 38% 的基础上,2003 年我国汽车和轿车产量分别增长 36% 和 80%,如此快速的增长在世界汽车发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全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攀升。来自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的数据显示:2003 年,全国机动车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已分别达到 836.1、3639.8 和 549.2 万吨,比 1995 年增加了 2.51、2.05 和 3.01 倍。2003 年 340 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能够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不足 42%,三级和三级以下的城市高达 58%。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细颗粒物在大气污染物中所占平均比例分别为 80%、75%、68% 和 50%,已成为这些城市空气污染的第一大污染源。据预测,按照目前机动车的发展趋势,2005 年我国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城市大气污染中所占的平均比例将达到 79%。从环境变化的趋势分析,如果不能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到 2010 年,我国 661 个城市中将有 400 个城市的环境空气污染会从煤烟型转化为机动车污染型。


本篇文章还收录在以下主题中:空气污染∶空气质量与监测
环境保护∶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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