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新型机动车 中华工商时报 (1997-10-04)

沪推广发展液化气汽车


记者吕壮

  上海市日前正式推广发展液化石油汽车,以减少尾气对上海大气环境的污染。

  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日前发文,决定用市场经济手段,经济互利方式逐步推进液化气汽车发展,负责推广液化气汽车的企业上海九环液化气汽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于日前成立。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目前制定的推广方案是,首先在出租汽车和公交车上逐步安装液化气设备,并在市区周边设加气站,同步推出液化气汽车优惠政策。大众出租、强生集团、上海市煤气销售集团公司、上海市公交控股公司等 9 家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模式组建了专业经营发展企业,专门从事这个项目的开发推广。目前闵行和吴淞两个汽车液化气加气站已经建成,四平路和共和新路两个新加气站建设工程也已启动。

  据了解,上海市从 1992 年起陆续投放了近 200 辆液化气汽车进行试验,结果表明:液化气汽车相比燃油汽车,各种污染物排放降低 80% — 90%,节能 10%。在当今世界上液化气汽车是目前诸多“绿色汽车”中发展最成熟的一种,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已经大规模投用,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技术。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