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业 中国环境报 (2004-10-22)

“女儿国”有了“护身符”


本报讯(罗萍)

  日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举行动员大会,公布《凉山彝族自治州泸沽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从 10 月 1 日起施行。素有“女儿国”之称的泸沽湖,以其独特的摩梭人文化,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被列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为更好地保护泸沽湖景区生态环境,凉山州采取保护措施,“条例”经 15 次反复修改后,于今年 2 月提交凉山州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7 月 30 日经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泸沽湖步入了法制化管理与保护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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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政府行为∶政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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