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业∶生态旅游 中国环境报 (2003-06-25)

除了脚印什么也别留下
重庆倡导生态旅游


本报讯(记者 聂廷勇)

  近日,重庆市环保局、重庆市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强化生态旅游,在发展旅游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旅游时不准向溶洞丢固体废弃物,人工景点建设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通知指出,重庆各地在编制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时,应当明确生态保护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措施。在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生态环境予以保护、恢复或重建。旅游地内的人工景点与服务设施的建设,其布局、规模、体量、造型、质感及色彩等应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旅游地开发建设施工期间要加强环境监管,防止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通知规定,各旅游接待地要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防治烟尘、污水、垃圾等污染;禁止以原煤、高硫煤为燃料;禁止在旅游地内建设有污染的工业设施以及其他对旅游地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造成影响和破坏的项目。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生态旅游的宣传,要让社区、导游、管理者都参与到生态旅游中来。

  据悉,重庆市在年内将对全市旅游地的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并组织开展创建环境保护示范区景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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