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持续发展 中国科学报 (1998-11-25)

九九洪水警示:
长江上游洪灾与上游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今年入汛后,我国长江发生了自 1954 年最大洪水以来历史上又一次全流域特大洪水,这次长江洪水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长江之灾越来越成为我们的“心腹大患”,长江洪灾的治理也日渐重要。

   

  一、长江上游洪患的历史回顾

  长江上游四川境内有关洪水的记载,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 185 年,其中公元 1560 年洪水、1870 年洪水、1905 年洪水、1931 年洪水等都曾造成历史惨剧。1954 年长江暴发百年罕见的全江型洪水,受灾总面积 5400 万亩。1981 年四川洪水,直接损失 25 亿元。

  1998 年洪水,水位高、持续时间长、洪峰连续出现、洪峰推进缓慢等特点造成险情不断,损失巨大。

  回顾长江洪灾史,随着时间的推移,洪灾造成的损失不断地加重,产生的危害不断地扩大,后继恶性效应影响越来越深远,阻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进步,抑制长江流域特别是长江中下游、珠江三角洲的建设与开发。洪灾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大型洪灾周期越来越短,四川省在 50 年代发生水灾 4 次,70 年代 8 次,80 年代则年年都有水灾发生了。

   

  二、长江上游洪灾成因

  造成长江上游洪灾原因多种多样,归结起来,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差,森林覆盖率连年递减,水土流失严重。

  由于长江上游及一些重大支流,如岷江、嘉陵江等流域植被受到严重破坏,森林吸纳雨水能力减弱,大量雨水直下江河。水土流失又导致泥沙俱下,河道湖泊淤积,加重长江中下游防洪的压力。

  长江上游是我国仅次于东北的第二大林区,更是长江的众水之源。多年来,四川长江上游地区森林采伐与更新的比例为 11:1,四川全省在元朝森林覆盖率还高达 50% 以上,至解放初尚有 20%,但到 80 年代初只有 12%,四川盆地内仅有 4%。长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占长江流域总流失面积的 60% 以上。

  长江水量最大的支流岷江,以及涪江、嘉陵江的发源地——四川境内的岷山,就在我们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对岷山森林的滥砍滥伐行为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据有关资料,岷江上游地区林地面积由 60 年代的 132.7 万公顷减少到目前的 46.7 万公顷,岷江地区的干旱河谷地带增宽 400 米。

  2. 行洪蓄洪区域大幅减少,中下流湖群消失,防洪蓄洪能力降低。

  长江中下流域承担蓄洪重任的八大湖泊面积现在比 50 年代初减少了 33%,减少面积达 5500 多平方公里。洞庭湖面积从 19 世纪初的 6000 万多平方公里减至 1984 年的 2145 万平方公里,而鄱阳湖由于围湖造田和淤积,面积缩小了 1/5 以上,千湖之省的湖北湖泊面积减少了 6000 平方公里。还有江苏,几十年围垦湖面损失 1600 多平方公里。

  长江中下游湖泊的减少,降低了蓄洪、调节洪峰的能力,而且使洪水都积蓄在长江干堤之内,顶托、抬高了水位,使长江干流水位持久居高不下,淤滞了洪峰。

  3. 全球厄尔尼诺现象造成气候异常,水量分布不均。

  1997 年春季发生了本世纪最强的厄尔尼诺现象,一直持续到今年夏季。厄尔尼诺现象引起气候失去平衡,也是造成降水异常,降雨量集中、持久的原因之一。

   

  三、长江上游流域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长江水患折射出的问题反映了我国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普遍问题。在这世纪之交的时刻,人类文明已经从物质文明时代开始进入生态文明时代。现对主要造成长江洪灾的上游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治水之道,在于治源。

  长江上游森林覆盖率的迅速减少是长江历年洪水暴发的根本性原因,它导致了两个严重的后果,一是水土保持能力降低,二是水土流失导致了土壤贫瘠。从而给区域生态系统造成了强烈的生态胁迫效应,形成了上游地区生态环境恶化与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因而建设长江上游地区水土保持林,涵养林是治水的根本所在。

  2. 长江水灾治理需要全流域协调一致。由于人为的原因,长江上、中下游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责任与义务同权利与利益的分界面。甚至有人总结道:……上游人把生态义务扔迸长江,长江把下游人的生存权利冲进大海。这种把责任与利益孤立起来的观点,完全是社会生产、生活与生态管理职能条块分割造成的错误观点,是生态意识低下、生态教育落后素质的产物。

  长江上游地区由于地理原因和历史的原因,经济不十分发达,一定程度上是因对自然资源的依赖,但也不能逃避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应该积极保护、维护长江上游的生态环境,寻求恢复良好生态环境的途径。而中下游地区也应作为受益者积极支持上游的生态建设,帮助上游水土保持区居民及企业合理开发、持续利用森林生物资源,才能全面有效保护,共同得益。所以应实行全流域统筹治理,系统规划。

  3. 在上游地区普及、推广、发展现代林业技术。建设具有森林的多功能并把森林的环境功能放在主要位置上考虑的生态林业型产业。由于上游地区农业地理自然条件为坡耕地多,贫瘠土地广,一般难于大规模变更或直接控制,为避免掠夺性经营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应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应用新型的农业精密耕作法,发展抗逆减灾、缓解逆境、高产优质高效的农耕方式,推广雨水的就地控制、转换贮集技术。

  4.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林、森林植被资源的有偿利用和“自然资源债券化”。一些国家目前正在探讨自然资源有偿利用的实施途径,其中一种思路是“自然资源的债券化”,如有偿开发生物生态旅游、有偿使用森林集水区纯化的水资源、工厂企业及公民交纳生态资源利用费等。

  据专家推算,长江上中游待绿化面积 60 万平方公里,若投资 150 亿元,用一定的时间,使其全部绿化后,可增加保蓄水量数百亿至上千亿立方米;若四川境内的宜林荒山全部绿化,每年可以通过大气环流问西北地区增送 360 亿立方米水分,这比南水北调或西线工程调水量大得多,也省钱得多。若能协调好这种建设者与利益享受者之间的平衡关系。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大规模的生态效益“债券化”,使长江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成为良性循环,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5. 经济发展与长江上游治理工程相结合。长江上游治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经济,开发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基础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使当地居民脱离完全依赖资源消耗的经济模式和途径。

  如二滩电站的成功建设为开发长江上游水利资源起了示范性的作用。二滩电站比三峡工程投资规模小,淹没损失极小,移民人数不多,而效益极高。这种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同时又大幅度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是大有裨益的。

  除以上几点之外,还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力度,加强生态教育普及工作;加强水利设施软硬件投入;进行长江流域生态质量评估制度化、标准化,定期监侧评估,及时纠正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修复生态环境;加强抗洪、预警、监测、信息等“软件”的建设和投入;工厂、企业、矿山建设与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估法律化;重点加强区域治理和局部生态环境的改善,大量建设生态示范区;加大政策重视力度,增加投入,治标治本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连贯性等。


本篇文章还收录在以下主题中:生态建设
灾害∶洪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