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持续发展 西藏日报 (1999-09-27)

可持续发展与西藏的环境保护事业


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陈显顺

  今年是西藏民主改革 40 周年。40 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各兄弟省市支援下,经过西藏各族人民的艰苦奋斗,西藏经济社会得到迅速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与此同时,西藏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环境保护既是保护生产力,又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西藏是一个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的地区,是世界少有的一块“净土”;保护好西藏的环境,实现西藏可持续发展是全体西藏人民的神圣使命。

一、发展中的西藏环境保护事业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从战略全局的高度重视西藏的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关系到西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和长治久安的大事来抓,始终坚持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加强了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加强了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西藏环境保护逐步走向依法管理的道路。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分别制定了环保、森林、草原、水利、野生动物、城镇规划、城镇建设等一系列与国家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规范各种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护环境和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与此同时,我区还加强了环境执法检查的力度,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成立了环保执法检查小组,从 1993 年开始,连续 4 年开展了环保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破坏环境与资源的违法违纪案件。1998 年,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监察厅贯彻国务院《决定》,组织开展了关于取缔关闭“15 小”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污染企业提出了限期治理的办法和措施,取缔或关闭了一些属于“15 小”的严重污染企业。通过执法,使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得到了进一步落实,西藏的环境与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了打击和遏制。

  强化了环境管理制度。西藏建立了由各级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环保部门认真履行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等项管理制度。西藏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了 100%,“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率显著提高,基本做到了从建设项目源头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加快了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步伐,工业污染源排放量有一定控制和削减,污染治理成效明显。从 90 年代初,西藏各级政府强化了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了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先后对羊八井地热电厂、拉萨水泥厂等 10 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使全区工业废水、废气等排放量有了较大的控制和削减。截止 1998 年,全区工业废水、废气的处埋率分别为 35% 和 42%,做到了工业增产值不增污。目前全区各主要城镇空气、水环境质量均保持在国家二级环境质量标准之内或优于环境质量标准。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环境保护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了工业布局,加快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强化了城市环境管理,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到 1998 年底,城镇自来水供水综合能力达到 14.62 万立方米,供水管道长 414 公里,主要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79%;主要城镇排水管道长 239.28 公里,排水管道密度达到 1.62 公里/平方公里;城市能源结构得到改善,液化石油气年用量 10900 吨,用气户数 7.6 万户,用气人口 22.5 万人;全区城镇绿地覆盖面积 2240 公顷,公共绿地面积 459.58 公顷,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 29.5 平方米,绿化覆盖率 26.6%。

  加强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快了自然保护区建设。西藏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采取了统一规划、合理采伐、采育结合的措施,遏制了乱砍乱伐,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与此同时,在雅鲁藏布江中游地区进行了大面积人工造林,改良草场,兴修水利,减少了植被破坏,改善了生态环境,风沙日数明显减少,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西藏已建成自然保护区 13 个,总面积 32.6 万平方公里,占西藏国土面积 26.5%。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自然保护区的统一管理,使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1998 年,自治区政府组织编制了《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为我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供了科学指导。

  环保机构加强,环保队伍壮大,环境监测科研事业蓬勃发展。西藏已建立了 16 个环保机构和 5 个环境监测站,环保专业队伍从 3 个人发展到 128 人,已基本具备了统一监督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自治区环境监测站、昌都环境监测站和日喀则环境监测站的建立,使西藏的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环境监控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各项监测数据均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为领导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公众环境意识在增强、观念在转变、认识在提高。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每年利用科普宣传月、“6 · 5”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定期发布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办《环境专版》,开展环境保护咨询,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开展中学生环境知识竞赛,中小学生环境作文征文活动,讲授环境知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公众环境意识,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环保工作力度。1997 年 1 月自治区政府颁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并把环境保护纳入《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 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1998 年 6 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了环境保护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了加强西藏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西藏跨世纪的环境保护目标。

  40 年来,在西藏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仍然保持了良好状态,是中国环境较好的地区之一。然而,达赖及其国际反华势力,不顾事实真相,造谣污蔑,借西藏的所谓“环境问题”攻击中国政府,其目的是制造混乱,以实现分裂祖国、恢复封建农奴制度的目的。对于达赖及国际反华势力的险恶用心必须坚决给予揭露,用西藏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就的事实,给予达赖及国际反华势力有力的回击。

二、可持续发展与西藏的环境保护

  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受到社会普遍的关注,公众对加强环境保护、实现西藏经济可持续发展逐步有了共识。即: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两者是密不可分的,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维护和改善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同时,环境问题的解决,也要靠经济的支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

  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护环境。西藏位于中国西南边陲,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平均海拔 4000 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之称,是我国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是一系列巨大的山系、高原面、宽谷和湖盆的组合体,为喜马拉雅山脉。冈底斯山脉、唐古拉山脉和昆仑山脉所环抱。山高地阔气势磅礴、景象万千,多种多样的地形地貌,映示着西藏高原自然条件的复杂性和自然资源的丰富多彩。

  西藏的气候具有类型复杂、差异悬殊、灾害性天气频繁等特征。随着地势的增高,从东南向西北依次出现热带、亚热带、温带、寒带气候类型。气候的不稳定性,使西藏灾害性天气频繁,主要有干旱、雪灾、冰雹、霜冻、大风、洪涝。尤其是干旱和雪灾出现频繁,影响范围大,对农牧业生产的危害最大。

  西藏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均,主要分布在藏东、藏东南地区。

  环境和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由于自然条件、资源分布等因素的影响,西藏人口分布很不均衡。雅鲁藏布江中游及其主要支流拉萨河与年楚河流域是人口最为稠密的地区,而藏西阿里、藏北高原西部、雅鲁藏布江上游及喜马拉雅山东段人口特别稀少,往往百里不见人烟,羌塘高原甚至被称为“无人区”。东南部的昌都、林芝、拉萨、山南、日喀则 5 地市,土地面积只占西藏国土面积的 42%,而人口总数却占西藏人口总数的 85%;西北部的那曲和阿里地区,土地面积占西藏国土面积的 58%,人口总数仅占西藏人口总数的 15%。西藏目前有城镇 90 个,而拉萨市、日喀则市、江孜镇、泽当镇、八一镇等较发达的城镇均分布在藏东南地区,占西藏城镇总数的 80%。

  由此可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受西藏自然环境、资源分布的影响很大,人们对环境的依赖程度大,而西藏环境又十分脆弱,一旦破坏便难以恢复。因此,加强西藏环境保护工作,维护和改善西藏人赖以生存的环境,善待环境,是西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突出环保工作重点,实施可持续发展。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城镇为中心的环境污染和以资源开采区为主的生态破坏时有发生,环境受到严重的挑战。因此,西藏环境保护工作总的目标应是: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控制和防止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剧,同时,通过治理,使已经遭受破坏或污染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保持西藏环境优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西藏环保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保护两方面。

  西藏的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保护生态环境的任务十分繁重。生态环境的破坏与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等有密切的关系。目前,西藏的自然保护工作由环保、林业、水利、农业、地矿等部门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时,分别提出环境保护的规划,内容交叉、分散,没有形成综合决策的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缺乏力度。因此,应建立生态环境综合决策机制,形成合力去保护生态环境。应加强资源管理,对森林等可再生资源应继续坚持统一规划、合理采伐、采育结合;对土地、矿藏等不可再生资源应注意节约。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说:“总的原则是,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积极推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发展新路子。积极推进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资源管理新体制,以加强对全国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要做好生态保护规划,择优选择项目,保护和恢复西藏生态环境。要做好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中的环境监督管理,防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认真执行《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使受保护区域面积到 2010 年达到西藏国土面积的 30%,保护区个数达到 26 个。加强保护区管理,从而使生态系统、自然环境、自然遗迹和珍稀濒危物种等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从西藏卡诺文化遗址发掘资料看,西藏很早就有人类活动和聚居,但由于封建农奴制度的桎梏,城镇发展十分缓慢。旧西藏仅有拉萨、日喀则两个较大的城镇和部分零星的居民聚居点,城镇发育不完全,基础设施薄弱。解放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西藏城镇得到迅速发展。经过 40 多年的发展,西藏人口从不足 5 万人增加到 42 万人,其中城镇非农业人口 24 万人,城镇从不足 18 个发展到 90 个,城市化水平从 1.93% 提高到到 9.8%。城镇建成区面积由 15.35 平方公里发展到 147.98 平方公里。随着城镇数量增多,城镇范围扩大,城镇用地不断增加,耕地不断减少,城镇能源紧缺,多数城镇能源以木材、牛粪、秸秆为主,森林、灌木大量砍伐,草皮大量采掘,产生草场退化、水土流失,个别城镇遭受风沙侵袭,严重威胁到城镇的生存。城镇工业逐渐增加,工业“三废”排放量 90% 以上集中在城镇,使局部环境受到污染。因此,保护城镇环境,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应搞好西藏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建上合理的城镇体系,合理确定城镇规莫,控制发展大城市,合理发展中小城镇。目前,西藏已基本形成以拉萨市为中心,日喀则、泽当镇、狮泉河镇、那曲镇、八一镇、昌都镇为次中心,县城和建制镇为三级中心的城镇体系。城镇沿公路干线、沿江河、沿边境线分布。由于受自然条件和资源分布等因素的影响,人口分布、城镇布局、城镇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从环境容量和城镇自身发展的需要考虑,西藏城镇的合理规模应是:拉萨市 34-40 万人;次中心城镇 5-15 万人;三级中心城镇 0.5-3 万人。考虑西藏高寒缺氧,人口密度不宜过大和西藏是地震多发区,应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等因素,西藏城镇人均用地控制在 120-150 平方米以内为宜。

  第二,综合整治城市环境,保持良好的环境状况。西藏地广人稀,人为活动对环境影响小,多数地区基本上保持原生状态。在人口聚居的城镇,由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影响,局面部环境有所改变,但环境质量仍然是好的。应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产生污染和危害环境的项目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到防治污染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抓住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选择先进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对城镇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治理,在有条件的城市建立污水处理场和垃圾处理场,到 2000 年,力争实现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和以拉萨为主的城市 , 大气、水环境质量达标,即“双达标”;改善城镇居住环境,搞好经济实用住房建设,提高住宅配套率,提高居住质量;整顿城镇市容市貌,搞好城市环境卫生,彻底改善城镇“脏、乱、差”的面貌。

  第三,改善城镇能源结构。西藏城镇能源结构在不断变化。50 年代至 80 年代以木材、秸秆、牛粪为主,辅以电能、油;90 年代主要城镇以石油液化气、地热能、电能为主,辅以太阳能、木材、秸秆、牛粪、煤,小城镇仍以木材、牛粪、秸秆为主,辅以电能、油、风能、太阳能。应充分开发和利用西藏丰富的水力资源、地热能资源和太阳能,为城镇提供清洁能源,减少其它生物质能源的消耗,保护环境。第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到 2010 年,主要城镇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 85%,排水管道密度达到 2.5 公里/平方公里以上。第五,治理城镇灾害。由于西藏自然条件复杂,城镇受水灾、泥石流灾害和风沙威胁较大,应搞好灾害调查和防灾规划,加大灾害监控力度,搞好河堤建设,治理泥石流和风沙。第六,重视绿化建设。在能够绿化的城镇,应大量植树造林,种树种草,城镇绿化覆盖率提高到 30%,改善小气候,保护环境。第七,保护城市特色。西藏是我国一个历史悠久的地区,各个城镇在自然环境、文化遗迹、民风民俗、建筑风格等方面均有特色,在城镇建设中应注意对这些特色的保护,形成每个城镇的特色,不能套用一种模式去搞城镇建设。只有在城镇建设和发展中保持好城镇特色,城镇才有生气和活力。

三、强化政府的环境监督职能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环境保护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政府通过法律的、行政的、技术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措施实行保护环境。

  西藏制定了一系列与国家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但没有形成完整的环保法规体系,法制仍不健全,应加快立法进度,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要严格执法,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应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保护环境的职责,切实把环境保护好。

  可持续发展战略涉及面广,很难由一个或几个部门去完成,需要作政策上的调整和变革,打破部门封闭分割地去制定规划和实施经济、社会、环境政策的做法,把环境保护与制定其他政策结合起来,建立综合决策的新机制,这样既有利于环境保护,又有利于提高其它政策的效能。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定执行多类环境标准,进行严格监督,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同时,政府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培育环保产业市场,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科技服务。政府还应通过实行排污费制度、资源补偿等制度,采取用经济的手段去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真正做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去解决环境问题。

  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对各级决策者、企业负责人、广大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并投入实际行动,西藏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才有希望。

四、建立公众参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取得成功的关键

  1992 年 6 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 世纪议程》明确指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基本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公众的广泛参与”。1994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 21 世纪议程》进一步指出:“公众、团体和组织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将决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进程”。两个重要文献,都认为公众参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更充分地满足今世和后代人的需求,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以往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往往停留在珍惜自然、爱护环境上,而可持续发展的公众参与更深刻、更广泛,它不仅包括公众积极参加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关行动和有关项目,更重要的是人们要改变只顾个别的、局部的发展利益的思想,建立全局的、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进而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方法去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可持续发展还要在产品的生产与消耗和废物的循环利用与处置等过程中合理操作,追求效率和公平,争取实现今世和后代人的公平利益。这种公平关系意味着全人类都应参与可持续发展进程,并且有同等的参与权、分配权和发展权;意味着上代人和下代人都具有责任和权利,是多代人的共同参与。

  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十分艰难的历程,它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是世界观、价值观的变革,是人类行为方式的变革,是人类对于环境、经济、社会三者的关系处理方法的变革。如果没有公众参与,没有公众不断地从认识到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漫长的实践过程,可持续发展将成为一纸空文。

  生存和发展是人类共同的愿望和要求,也是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人类共同的愿望和要求的唯一选择,环境保护是实现人类共同愿望和要求的前提条件。党中央十分重视可持续发展与环保问题。江泽民总书记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最早源于环境保护,现在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让我们按照江总书记的教导,保护好西藏的环境,实现西藏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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