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与技术 人民日报 (2004-09-22)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将实施
全国近六成地面气象站曾被迫迁移


本报北京 9 月 21 日讯(记者 刘毅)

  全国 2400 多个地面气象站中,曾经被迫迁移的占到近六成,有的国家基本气象站竟然平均每 5 年就迁移一次。

  在中国气象局今天召开的实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国气象局副局长郑国光指出,近些年来,气象探测环境受到影响的现象日渐突出。为改变这一状况,《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将于 10 月 1 日起实施。

  郑国光说,气象探测环境是否稳定可靠,直接影响到天气预报的准确性,因此气象台站的选址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据最新统计,全国 2411 个地面气象站中,观测场迁移过的气象站达 1445 个,占全国地面气象站总站数的 59.9%。仅 2002 年,被迫搬迁的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就有 20 多个。

  郑国光分析认为,当前一些地方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气象台站搬迁不按照规定审批、擅自迁移,是造成破坏和毁坏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此外,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很多气象站所在位置由原来的郊区变成市区,观测场四周出现各种障碍物和干扰源,影响了气象探测设施正常工作。

  据介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对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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