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源保护和管理 经济日报 (2004-03-03)

国土资源部通知加快土地市场监测系统建设


本报北京 3 月 2 日讯(记者 周倩)

  为建立土地市场运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公开土地市场信息,完善土地市场服务,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到今年 6 月底,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

  据悉,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将由土地供应情况和地价走势两部分内容组成。全国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重点城市(即江苏省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浙江省温州、嘉兴、湖州、绍兴;广东省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以及有条件的市、县 3 月 1 日起开始运行。到 2004 年 6 月底,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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