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口∶人口治理 北京日报 (2000-10-27)

人口普查历史回顾


  1953、1964、1982 和 1990 年我国成功地进行了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每次人口普查,都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1953 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在中国历史上首次采用了全面的、科学的调查方法,由政府发布命令统一进行,普查对象包括所有国民,以一个特定的时间为标准,按照统一统计表格逐户逐人进行填报。通过这次人口普查,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查清了全国人口底数。第一次人口普查虽然只设计了 6 个基本项目,但普查的结果对公民选举、建立和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制定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1964 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是在经过国民经济调整,克服 60 年代初曾发生的严重困难之后进行的,普查项目增加到 9 项,普查对象比上次增加 1 亿人口,普查结果为政府制定第三个五年计划和长远规划提供了依据。

  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是在结束十年内乱,国家发展开始步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的形势下,为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提供准确、详细的人口数据进行的。这次人口普查对象规模已扩大到 10 亿,普查项目增加到 19 项。由于第三次人口普查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使用了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获得了更为丰富的人口数据资料。

  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面临许多新情况,如人口迁移和流动的数量增多,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国家对于粮食、棉布等生活必需品取消了定量供应制度,居民申报户口的积极性明显减弱;有些农村居民不愿申报超计划生育的人口;经常性人口统计漏登人数呈增加趋势。因此,这次人口普查新增加了五年前常住地状况和迁来本地原因两个登记项目,共计 21 项。并且将以往采取设立普查登记站的方法,改为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登记。这次人口普查数据为检验“七五”计划执行情况,制定“八五”计划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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