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口∶计划生育 中国人口报 (2000-12-11)

中国计生协新章程通过


本报讯(记者 王宁)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经中国计生协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的新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进一步明确了中国计生协性质等有关方面的重要问题。

  新章程更加明确了中国计生协的性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强调协会的工作目标之一是向育龄群众、青少年、儿童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进一步明确了中国计生协的任务是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区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强调协会的任务之一是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优教中起带头作用。

  为了加强常务理事会的作用,新章程在强调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的同时,增加了重大事项临时召开,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关于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方面,新章程明确了省、地、县、乡协会为中国计生协的地方组织;明确了村委会、居委会、机关和企业、事业基层单位、流动人口聚集地所建立的计划生育协会为中国计生协的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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