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土地利用 人民日报 (2006-08-14)

山东再紧土地“闸门”


本报济南 8 月 13 日电(记者 苏长虹)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土地供应政策再度收紧。高耗能、高污染等三类项目不再供应土地,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要过 5 道关;对已批但满两年未动工的,坚决依法收回所供土地。

  《意见》要求,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项目,将不再供应土地。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得通过预审。

  按规定,山东省房地产项目用地,首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 70%。停止别墅和高尔夫球场用地供应,限制低密度、大户型高档住房用地供应。

  《意见》强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严把 5 道关:一是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等规定;二是项目选址必须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工业项目要坚持向园区集中,村民住宅要坚持向社区集中;三是征地安置补偿措施不落实的,不予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四是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供地方式和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五是新建项目占用耕地必须严格执行“先补后占”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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