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土地利用 华东新闻 (2006-04-26)

浙江“十一五”向滩涂要地 40 万亩
要求按科学规划围涂造地,确保失涂渔(农)民权益


本报讯(理明)

  浙江日前召开全省滩涂围垦造地现场会,会上公布,浙江“十一五”期间将新围土地 40 万亩以上,以缓解全省经济发展的用地矛盾。此前,浙江省发改委和浙江省水利厅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2005—2020 年)》,加强对围垦造地工作的科学指导。

  据统计,截至 2005 年,浙江全省滩涂围垦面积已达 293 万亩,已开发 37 万亩,缓解了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带来的土地压力,促进了可持续发展。全省 35 个围垦县(市、区)中,有 18 个为全国百强县,占浙江 30 个百强县的 60%。根据调查资料测算,2004 年全省滩涂围垦区实现总产值达 1003 亿元,吸纳就业人员 220 万人。

  为鼓励滩涂围垦工作的开展,在去年浙江省政府发出的《关于科学开发利用滩涂资源的通知》中已规定,对滩涂围垦面积在 4500 亩(岛屿 2250 亩)以上的省重点围垦工程,按每亩 1000—1500 元给予补助,不足这个面积的,也给予适当补助。最近,浙江省政府又作出新规定,对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的围垦地,在原补助标准上,再按新增耕地每亩增加 6000 元。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表示,今后新办的工业特别是重要的工厂,要向海边、海岛发展,围涂造地是浙江现今获得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之一。

  据浙江省水利厅厅长陈川介绍,据测算,目前浙江平均围地成本达每亩 3 万元至 5 万元,有的甚至高达十几万元。

  浙江要求各地必须按科学规划进行围垦,实现滩涂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确保滩涂围垦工程和新增耕地的质量。同时,妥善解决失涂渔(农)民的补偿问题,确保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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