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土地利用 人民日报 (2000-06-14)

邹家华在《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中强调
依法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本报南京 6 月 12 日电(记者 白剑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今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江苏组情况通报会上强调,要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依法严格保护耕地资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邹家华指出,当前,在全国粮食出现阶段性、结构性和区域性过剩的情况下,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粮食问题的解决必须立足于自给,不能依赖进口。因此,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将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粮食问题当作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党中央确立的土地基本国策和耕地保护目标,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的。从当前的实际考虑,要正确和妥善处理农业结构调整和保护基本农田的关系,要在不影响基本农田生产的情况下,进行农业结构的调整。要正确处理长期与近期土地管理的关系,既能保持耕地的长期总量动态平衡,又能合理调整结构,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邹家华说,江苏省是我国沿海地区的重要省份,也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产地。由于人口密度大,人均土地面积水平比较低,因此,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任务非常艰巨,加强土地管理十分迫切。江苏省立足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切实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加大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力度,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1996 年至 1999 年,在基本建设规模相当大的条件下,全省通过土地复垦和土地整理,仍净增土地 1 万多亩,成绩很大。耕地占用补偿制度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保证我国耕地总量不再减少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因此,要挖掘潜力,整理土地,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同时,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他还强调,要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坚决贯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把《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好。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做到深入性和广泛性的宣传,加强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特别是乡镇和村干部《土地管理法》的学习培训。其次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通过制定或修订有关法规,建立依法行政的制度。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土地管理队伍。四是要加强执法监督,不仅各级人大要监督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更重要是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和违法行为的监督。五是要进一步加大违法用地的处罚力度。

  由邹家华副委员长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江苏组,于 6 月 6 日至 12 日在江苏省南京、苏州、昆山、江阴、泰州、扬州等地进行了调研和检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振怀等参加了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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