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荒漠化 中国环境报 (1998-10-20)

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大计
中共中央《决定》要求保护生态环境


本报讯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保护耕地、森林植被和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环境污染,改善生产条件,保护生态环境。

  《决定》指出,洪涝灾害历来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水资源短缺越来越成为我国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要增强全民族的水患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把兴修水利这件安民兴邦的大事抓紧抓好。水利建设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应从长计议,全面考虑,科学选比,周密计划。当务之急要加大投入,加快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提高防洪能力。要大干几年,把大江大河大湖的干堤建设成高标准的防洪堤;抓紧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周,使其充分发挥效益;下决心清淤除障,恢复河湖行蓄洪能力;抓紧三峡、小浪底等主要江河控制性工程的建设,提高对洪水的调蓄能力。要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海堤建设,重视中小河流整治。进一步健全气象、水文、防汛等服务体系。要坚持不懈地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努力解决干旱缺水问题力。加快现有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的修复和完善。鼓励农村集体、农户以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设施。制定促进节水的政策,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努力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决定》强调,改善生态环境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防御旱涝等自然灾害的根本措施。要大力提高森林覆盖率,使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区基本得到整治。生态工程建设要同国土整治、产业开发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要把黄河长江上中游地区、风沙区和草原区作为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大力植树种草,实行封山育林,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水上保持,提高防御风沙能力,切实改变江河泥沙严重淤积、草原沙化的状况。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从现在起就要调整森工企业的主营方向,变伐木为营林,有计划地停止天然林的采伐,切实保护大江大河上游的森林植被。禁止毁林毁草开荒和围湖造田。

  对过度开垦。围垦的土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还林、还草、还湖。治理草原退化沙化碱化,加强草原建设和保护。控制工业、生活及农业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对土地和水资源造成的污染。加强沿海水域环境和渔类资源的保护。制定鼓励政策,推进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的承包、租赁和拍卖,加快开发和治理,切实保障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后备耕地资源不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应立足现有耕地的保护和改造。依法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农业综合开发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集中连片治理,力争平原地区大部分耕地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丘陵山区人均达到半亩以上高标准基本农田。因地制宜搞好山区综合开发。继续加强重要农产品的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决定》指出,要改革和完善农业投融资体制。以农村集体和农户投入为基础,逐步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资,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农业。扩大农业利用外资。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投入,开展大规模的水利工程、生态工程、农村公路、农村电网和粮食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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