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环境标准 | 发布日期:1993-11-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for pollutants from crankcase of vehicle engine GB14761.4-9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汽车曲轴箱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发动机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车用汽油发动机。不适用于曲轴箱为进气系统一部分的二冲程汽油发动机。 2、引用标准 GB11340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测量方法及限值 3、测量方法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测量方法按 GB11340 的规定执行。 4、排放标准 4.1 定量 从通风管和 PCV 阀或计量孔测得的复合流量经修正后应大于漏气量。 4.2 定性 汽车运行 80,000km 内,从机油标尺口测量不允许出现正压力。 5、标准的实施监督 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实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污染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汽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乃扬、李培、刘永平。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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