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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死亡率与寿命统计


  旧中国人口死亡率很高,约为 25-33‰,婴儿死亡率在 200-250‰以上,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仅有 35 岁。新中国成立的 50 年,我国人口死亡率变化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新中国初期到 60 年代未,死亡率属于快速下降时期,由 1949 年的 20‰下降到 8‰,婴儿死亡率下降到 50‰左右,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 65 岁。第二阶段从 70 年代到 90 年代,是死亡率处于平稳下降的时期。由 70 年代初的 7.6‰下降到 1998 年的 6.5‰,婴儿死亡率下降到 33‰。目前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达到 70.83 岁(男性为 68.5 岁,女性为 73.2 岁),比发展中国家高出 10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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