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知识∶核污染

核事件如何分级


  国际原子能机构将发生的核事件分为 7 个等级。

  七级,为特大事故,指核裂变废物外泄在广大地区,具有广泛的长期的健康和环境影响,例如 1986 年发生在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厂事故;

  六级,为重大事故,核裂变产物外泄,需实施全面应急计划。例如 1957 年发生在前苏联克什姆特的后处理厂事故;

  五级,具有厂外危险的事故,核裂变产物外泄,实施部分应应急计划,例如 1979 年发生在美国的三哩岛电厂事故;

  四级,发生在设施内的事故,有放射性外泄,工作人员受照射产生严重健康影响,例如这次的日本事故;

  三级,严重事件,少量放射性外泄,工作人员受到辐射,产生急性健康效应,例如 1989 年发生在西班牙范德略核电厂事件;

  二级,不影响动力厂安全;

  一级,超出许可运行范围的异常事件,无风险,但安全措施功能异常。

  低于以上 7 级的为 0 级,叫偏离,安全上无重要意义。

  另外,国家标准规定,对工作人员有效剂量限制为 50 毫希沃特(msv),对公众年有效剂量限制为 1 毫希沃特(实际要求控制在 O.25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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