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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分为几大类?


(一)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

  由于我国所处的特殊的地质构造部位,2/3 为山地,加之人类活动的影响,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相当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发生的滑坡数以万计,有泥石流沟 1 万多条,受到威胁的有 70 多座城市和 460 多个县,主要集中于我国中部南北带。在时间上 1954—1960 年、1963—1975 年、1980—1985 年均为高发期。

  1949—1990 年,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裂缝使我国至少造成 100 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毁坏耕地 130 万亩,因崩塌、滑坡、泥石流造成近 10000 人死亡,年均死人 200 多人。

  我国铁路全线分布着大中型滑坡约 1000 余处,平均每年中断交通运输 44 次,中断行车 800 多小时,经济损失 7480 万元,每年投入整修费 6600 万元。铁路全线有泥石流沟 1386 条,受危害铁路 3000 多公里,每年的复旧费和整建工程费达 7000 多万元。

  解放后有近千座各类水电站及数百座各型水库受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严重威胁。仅云南一省已毁坏水电站 360 余座、水库 50 余座,另有 26 座电站、15 座水库处于严重威胁之中。

(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

  由于长期干旱,地下水位降低,加之过量开采地下水和地质形变,地面沉降已十分严重。现在全国已有 20 多个城市包括天津、上海、宁波、常州、嘉兴、西安、太原、北京等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沉降速率最大的塘沽和汉沽曾达每年 188 毫米。一些乡镇也出现地面沉降。有 200 个县市发现地裂缝 757 处,最严重的西安所经济损失数亿元。在喀斯特(岩溶)发育的地区,地面塌陷已给建筑物造成了严重威胁,现在全国有 18 个省、市、区发现地面塌陷 737 处。

(三)其它灾害

  此外,缓变性的地质灾害随着环境的破坏也日渐严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 150 万平方公里以上,每年流失土壤 50 亿吨,经济损失 20—30 亿元,并导致下游河道、水库淤积与洪水发生。地面水体面积缩小,沙漠化土地已达 17.6 万平方公里,且以每年 1560 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长,估计年经济损失 20—30 亿元。水质污染严重,全国每年排放污水 363 亿吨,有 82% 的江河湖泊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与地质因素有关的地方病发病率亦有增高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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