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知识∶灾害

自然灾害按成因可分几大类?


  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表层,包括岩石圈、水圈、气圈和生物圈,不仅受着地球自身运动和变化的影响,而且也直接受太阳和其他天体的作用和影响。实际上,人类就是在不断地取之于自然又受制于自然的条件下生存和发展起来的。但是,自然界是在不断变化的,太阳对地球幅射能的变化,地球运动状态的改变,地球各圈层物质的运动和变异以及人类和生物的活动等因素,时常能破坏人类生存的和谐条件,导致自然灾害发生。若以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划分,中国的自然灾害大致可分以下几类:

  气象灾害和洪水:由大气圈变异活动引起;

  海洋灾害与海岸带灾害:由水圈变异活动所引起;

  地质灾害与地震:由岩石圈活动所引起;

  农、林病虫草鼠害:由生物圈变异活动所引起;

  人为自然灾害:由人类活动所引起。

  需要指出的是,前面所列举的灾害成因是指起主导作用的因素而言,实际上,太阳与其他天体的影响,地球的整体运动与变化以及由各个圈层的活动所造成的彼此间的相互影响等等,对每一个圈层自然灾害的产生都会发生一定的作用。


本篇文章还收录在以下主题中:灾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