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采矿 人民日报 (2006-01-24)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将推开


本报北京 1 月 23 日讯(记者 夏珺)

  2006 年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三大目标日前确定:治乱工作要全面完成,治散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治本工作要取得明显进展。

  今年,国家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深入推进矿产开发秩序整治,全面完成治乱工作。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要在年内全面展开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专项整治。除继续暂停颁发钨、锡、锑、稀土矿产的采矿许可证外,还将对钨、锡、锑、稀土矿产的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切实解决重点矿区、重点矿种存在的秩序混乱问题。

  资源整合是促进我国矿山合理布局的重要手段。目前,治散工作已全面启动,有望在年内取得显著成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表示,今年国家将对现有矿山进行整合,限期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以缩减矿山数量。新建矿山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并符合规划布局要求。

  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资源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

  对历史上形成的矿业权设置布局不合理、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矿区,一律停产整顿,进行资源整合。未完成整合的,一律不得从事采矿活动。对整合关闭的小矿,将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重新确定开采主体。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是建立资源开发良性经济机制的最有效途径,也是整顿和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的治本之策。今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将全面推开。

  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国家将对低风险矿产勘查一律实行有偿出让,主要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勘查主体;对高风险性勘查继续坚持申请在先原则,只要没有他人申请并符合规定,申请人就可以取得探矿权。找不到矿,风险自担。找到矿,优先取得采矿权。

  据悉,国家还将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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