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采矿 人民日报 (2005-04-05)

贵州对煤炭安全责任划“红线”(关注煤矿安全)
非法煤矿发生安全事故当地主要领导要辞职


本报贵阳 4 月 4 日电(记者 孙海涛)

  “煤炭安全事故将不再只追究地方领导的行政责任;死一个人也不是几万元就可以了事。”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何刚解释两条煤炭安全责任的新“红线”:煤矿安全事故死亡的职工赔付标准提高到每人 20 万元以上;非法煤矿发生安全事故当地主要领导将辞职。

  两条新“红线”是针对该省为数众多的乡镇煤矿和大量无证煤矿而设立。贵州煤层浅,易开采,一把锄头几天就可以掏出个矿洞,安全防范的重点和难点历来都在乡镇煤矿和无证煤矿。

  目前全省无证非法煤矿已超过 1000 家。非法煤矿的禁而不绝,很大程度反映出地方政府对安全的漠视。对此,省政府正着手拟定一旦出现非法煤矿安全事故,县、乡两级主要领导引咎辞职的明细规定,迫使地方政府负起责任。以往煤矿安全事故死亡职工的赔付标准各地不一,省政府这次把赔付标准提高到每人 20 万元以上,既可以避免矿工家庭因丧失主要劳力陷入贫困,更要煤矿企业因为赔不起而怕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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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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