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采矿 人民日报 (2002-04-10)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张宝明宣布
今后不再批准开办小煤矿(权威发布)


本报北京 4 月 9 日讯(记者 彭嘉陵)

  我国今后将不再批准开办小煤矿,现有的小煤矿要逐步减少,落后的要淘汰。这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张宝明今天在煤矿安全整治会议上透露的。他说,小煤矿要在现有 2.3 万个(其中将近 1.8 万个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再关闭 30%,到年底减少到 1.5 万个左右,对今年 3 月底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和剩余的所有小煤矿,要坚决予以关闭。

  张宝明在分析了今年一季度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后说,前三月虽然全国煤矿没有发生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截至 3 月底,全国煤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556 起,死亡 994 人,比去年同期上升 57.9% 和 13%。其中乡镇煤矿发生事故 362 起,死亡 670 人,分别上升 112.9% 和 40.5%。

  张宝明要求,各地对整顿验收后保留下来的小煤矿,要以新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为依据,按照《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继续深入整改。对确实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及早关闭,不要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再被迫关闭。

  张宝明特别提出,今年还要对国有地方煤矿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补课。他说,有相当一批国有地方煤矿在安全整治中走了过场,问题越来越突出。许多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不比小煤矿好多少,隐患很多。他要求各地组织力量对国有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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