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采矿∶乱采 经济日报 (2002-08-20)

山西:非法煤矿一律叫停


本报讯(记者 刘存瑞)

  日前,山西省政府发布了《山西省打击非法煤矿实施意见》,在今年 9 月底前,对非法煤矿实施关闭。

  《意见》提出,打击非法煤矿的重点是六类煤矿:私开煤矿和被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煤矿;未经验收合格的乡镇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而擅自生产的煤矿;通过复产验收后经复查不合格的乡镇煤矿;纳入关闭范围的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开办批准手续而进行基本建设的煤矿;已批准复产而又擅自建设其它独立生产系统的煤矿。

  采取的措施一是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煤矿。二是对未通过验收的煤矿,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三是电力部门要开展专项整治,对非法煤矿要及时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四是对干扰、阻挠关闭非法煤矿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惩处。对清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非法煤矿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五是狠抓落实,发现关闭报告不真实,验收督查不认真的,要严肃追究和从严处理有关领导和责任人。

  据悉,山西自从 2001 年 7 月开始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共投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资金 10 亿多元,已彻底关闭各类小煤矿 1034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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