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采矿∶乱采 湖北日报 (2001-12-26)

长江河道采砂:依法、有序、科学


鄂学胜 龚富华

  记者从 22 日召开的全省采砂管理工作会上获悉,我省长江河道全线禁采江砂一年来,取得显著成效。沿江各地开展检查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1300 次,查处偷采案件近 500 起,有效遏制了违禁偷采行为,长江河道采砂正朝着依法科学有序的方向迈进。

  长江河道采砂,关系到长江河势稳定,关系到长江防洪和航运安全。今年年初,省政府按照国务院领导的多次批示精神和国家四部委的文件要求,作出了长江河道湖北段全线禁采江砂的决定,沿江各地政府雷厉风行,迅速组织各地有关部门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在我省境内 1000 多公里长江河道上,共出动禁采检查船只 1000 艘次,参加检查和执法的人员达 1.47 万人次,查扣违禁采砂船只 240 艘次,拆除偷采船只设备 180 台套,对违法采砂船只处以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 160 多万元,有力震慑了偷采江砂的违法人员。

  针对我省长江河道采砂以企业经营为主和外地船只进入我省偷采的特点,我省提出了“堵疏结合”的方针,对本省采砂船只和人员实行转场转产、转岗分流等措施,有效控制了省内采砂企业的船只偷采。在黄石、武穴、阳新等省际交界江段,省外船只入境偷采比较突出,我省与江西省有关部门联手,形成省际边界共同打击非法采砂的态势。

  国务院颁布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将于 2002 年元月 1 日开始实施。

  20 日,来自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及长江沿线 8 省市水利部门的领导汇聚江城,学习国务院不久前颁布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方案。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长江中下游河道乱采滥挖江砂问题一度十分突出,严重影响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明确批示,要求对长江河道采砂秩序进行治理整顿。从 2000 年开始,各地通过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使长江大规模非法采砂得到了基本遏制,江苏、湖北、江西和安徽 4 省还相继颁布了禁采令。

  今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第 320 号令正式颁布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并将于明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这一举措,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目前,长江沿线各省市正在加紧准备,组织管理人员集中学习,熟悉掌握《条例》规定的各项具体内容,完善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监管办法和措施,为下一步依法、科学、有序开采江砂资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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