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清洁生产 国际金融报 (2006-02-16)

企业环保不达标将不批用地停止信贷


顾瑞珍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切实解决七大突出环境问题,其中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排在第一位。

  “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决定》明确,把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太湖、滇池、巢湖作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海洋环保工作重点。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

  “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 2010 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 60%;着力解决颗粒物、噪声和餐饮业污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决定》指出要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

  《决定》要解决的七大突出环境问题还包括: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

  《决定》指出,我国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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