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众健康∶食品 中新社 (2001-03-14)

广东公布十大污染毒害消费者事件


中新社广州三月十三日电(记者 吴道山)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今日于此间公布了一九九八年以来在该省范围内发生的因有毒、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安全健康的“十大污染毒害消费者”事件。

  该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称,公布“十大事件”,旨在对经营者敲响警钟,向消费者发出警示。

  据了解,这十大事件包括:去年十二月发生的震惊中国的“毒大米”事件;深圳“毒猪油”致江西千人中毒事件;广州天河猎德村的地下作坊潲水提炼花生油案件;肇庆六百一十八人集体食物油中毒事件;翁源县鱼米之乡因环境污染严重惨变“癌症村”;南海黄岐中学一百多师生中毒影响升高中考试事件;发生在广州的美味蘑菇成了“夺命杀手”的事件;深圳妇儿医院病菌感染事件;肇庆高要氰化钠废水直排西江污染水源事件;发生在中山市的卖“毒菜”者被判刑案等。

  该负责人表示,围绕“绿色消费”年主题,广东省消委会还将开展一系列的宣传咨询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环保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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