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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 日起,食盐中碘含量将比原来大幅降低。 |
本报记者 艾方容 从 10 月 1 日起,食盐中碘的含量将实施新的标准,比旧标准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很多居民关心,食用新标准碘盐,摄入的碘是否会随之减少呢?记者从中国盐业总公司获悉,新标准每千克食用盐中,碘的含量为 35 毫克(正负 15 毫克)。而旧标准为每千克食盐出厂时不低于 50 毫克,批发出库不得低于 44 毫克、零售部门不得低于 30 毫克、居民用户不得低于 20 毫克。超出新标准界定范围的碘盐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强制逐出食盐市场。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自 1995 年实行食盐全面加碘以来,我国居民碘营养状况明显改善。据 1999 年的全民监测,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从 1995 年的 20.4% 下降到 8.8%,原来缺碘地区需大量补碘的状况已大大改观。 据卫生部疾病控制司郝阳处长介绍,本次食盐含碘标准的降低,并非因目前我国食盐、食品中缺碘状况的改善所致,而主要是碘盐生产设备的改进和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原来食盐加碘设备简陋,导致碘在食盐中的分布很不均匀,为了保证居民食用时碘含量达标,只有提高碘在食盐中的含量。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加之在生产、运输、存储、包装等环节减少损耗,尽管新标准碘的含量有所降低,但居民食用等量的新标准食盐,碘的摄入量绝不会因此减少。 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院内分泌专家金志孟教授说,食盐中碘的含量并非越多越好,应以适量为宜。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居民食用含碘食品的机会多了,碘的来源不仅仅依靠碘盐。科学实验还证明,碘被摄入人体以后,存在的时间一般都在 60 天左右,因此,人们不一定每天都要摄入大量的碘,相反,长期过多摄入碘还会产生副作用,这大概也是食盐降低碘含量标准的原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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