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人民日报 (2005-12-01)

欧盟:资助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


本报讯(记者 孙秀艳)

  由国家环保总局、欧盟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合作的“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项目”合作协议日前签署,三方将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根据协议,欧盟将提供 3000 万欧元赠款用于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

  据介绍,1992 年我国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以来,成立了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的工作协调组,到目前已有国务院 22 个部门和单位参加。近 10 年来,我国政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履行国际公约,积极认真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力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了贡献。但是,近年来,仍有 200 多个物种处于濒危状态,每年由于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损失高达千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项目”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有效的项目监测和信息反馈机制,还将在我国不同的生态类型区、不同地区开展示范活动。项目还将示范生物多样性保护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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