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政府行为 北京青年报 (2001-04-28)

我国男女婴出生比未超标
选择性流产不是性别回升的主要原因


新华社北京 4 月 27 日电(记者 翟伟)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男婴出生率与女婴相比略有上升。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今天在此间说,中国的男婴和女婴之比在国际常用标准之内,各界对此不必担心。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徐绍史说,国际上关于人口出生性别比有一个常用的标准,即每出生 100 个女婴,相应要出生 100 到 107 个男婴。据了解,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男婴与女婴的比例略有上升,出现这个情况应该说有较复杂的社会和文化背景。

  徐绍史分析,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中,长期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其次,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商业、保险等尚未发展,广大农村家庭养儿防老的观念一时很难改变。第三,利用一些技术手段,有选择性流产的现象也在个别地方存在。此外,由于统计和政府的一些行为不够规范,存在女婴的漏报、漏登记现象。徐绍史强调,利用一些技术手段有选择性地流产,绝对不是性别比略有回升的主要原因。

  中国政府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徐绍史说,政府除了广泛宣传男女平等观念外,还采取措施大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等已连续四次下发文件要求,严禁用 B 超手段进行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中国政府还将采取措施,减轻一些没有男孩家庭的心理负担以及实际困难。同时,完善登记手段,把漏报的女婴数统计上来,以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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