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政府行为 北京青年报 (2001-02-23)

土改 承包 纳税


新华社记者 韩振军

  世纪之交,中国农村迎来了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农村税费改革。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安天下必先安农业,安农业必先安农民。然而,随着农产品由供不应求向供大于求的逆转,我国农业发展遇到新问题,突出表现是农产品难卖,价格下跌,农民收入徘徊不前。即便是在广东这样经济发达的省份,2000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尚不到 1%。在一些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下降更多,与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越拉越大。在收入减少的同时,农民负担却层层加码。“食之者众,生之者寡”,摊派之风屡禁不止。再加上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屡屡发生干群冲突和群体性事件。这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根源,这个问题已到了非采取根本措施解决不可的关头。

  2000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大包干”的发源地安徽省再一次勇立潮头,率先在江淮大地掀起改革春潮,其他省区也选择了部分县市进行试点,从而拉开了改革序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是改革的第一位目标。改革后,农民照章纳税,政府依法收税,“桥归桥,路归路”,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分配方式,堵住乱收费的口子。在此基础上,使农民的税赋水平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

  农村税赋改革,在中国历史上有过多次,这些重大改革,都是针对当时收费名目繁多、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农民不堪重负而进行的,改革的内容基本上是改费为税,化繁为简。这些改革措施,大都在短期内使农民得到了休养生息的机会,但最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而走向反面,反而为以后的加税增费垫高了门槛,农民负担更重了。今天,我们生活的时代与过去完全不同,共产党人是彻底为农民谋利益的,一定能跳出这个历史循环。一年的试点表明,只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中央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政策,牢牢把握“减轻、规范、稳定”的指导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这项改革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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