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政府行为 新华社 (2000-12-11)

广东采取措施清除“毒米”隐患


新华社广州 12 月 11 日电(记者 梁钢华)

  广东个别地方近日发生“毒米事件”以来,广东省有关方面通过采取果断行动,已初步清除有关隐患。

  近日,广州市查获 9. 35吨“有毒大米”,随后在江门、佛山、顺德、南海、高明等地陆续发现此类大米踪迹,引起国务院领导高度关切。经查,“有毒大米”是不法分子用陈旧米掺入白蜡油等工业用油,进行抛光处理而制成,含有多种有毒物质,人食用后会出现急性中毒、严重腹泻、昏迷等症状。

  事发后,广东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有关方面采取紧急行动,加强对已流入市场的“毒米”围追堵截,并加紧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为此,广东省的粮食、卫生、技监、工商等部门先后发出紧急通知,并采取一系列措施。

  连日来,广东各地组织专门力量对粮食批发市场、粮油店、宾馆、酒楼、食肆和集体食堂紧急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防止“毒米”继续在市场上流通。同时,通过有关媒体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据介绍,日前在广东发现的这批“有毒大米”的源头已经查明。这批“有毒大米”购自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大米市场,是个体粮商通过不合法手段调进的。

  以此为鉴,广东省要求粮食流通量占全省七成以上的国有粮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严格把好收购、采购、加工、进出仓、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粮油质量关。近期,该省将对全省范围内的粮油市场进行一次普查整顿,坚决摧毁“有毒大米”的加工、销售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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