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政府行为 人民日报 (2000-12-06)

广东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追查掺有矿物油的大米


本报广州 12 月 5 日讯(记者 冒浩文)

  根据广东省政府指示,广东省卫生厅日前向全省发出紧急通知,在全省追查掺有矿物油的大米。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粮食批发市场、粮油店、宾馆、酒楼、食肆和集体食堂紧急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发现有 15 公斤装蝴蝶牌东北大米(包装上印有“黑龙江省优质米基地产”字样)和 25 公斤装东北精米(包装袋印有“黑龙江省桦川米业公司”字样)及其它可疑大米就地封存,待抽检合格后方准销售和食用。对检出含有矿物油的大米要一查到底,查明来源和流向,并立即向广东省卫生厅报告。

  12 月 1 日,广州市和白云区卫生监督部门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对白云区江高镇粮油批发交易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怀疑掺有矿物油的 2 种大米进行了抽样检验。12 月 3 日,检验结果证实所抽检的 2 种大米均含有矿物油。12 月 4 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卫生部门联合对该批发市场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追查掺有矿物油的大米的来源和流向。经初步调查,这批掺有矿物油的大米来自于河南省郑州市原阳大米市场(第一档),白云区江高镇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第七档档主汤××于 11 月 3 日从该档口购进上述大米 55 吨左右,除 9.325 吨被执法人员没收外,其余近 46 吨已售出,因档主逃匿,现尚未取得有关票据资料,故“毒米”的流向不明。

  据悉,这次查出掺有矿物油的大米具有以下特征:手抓有油腻感;可闻异味(如类似蟑螂臭味);用温水浸泡,水面可见油迹。

  广东省卫生厅还要求,全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与健康相关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将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予以曝光,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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