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管理∶绿色环保标志 京华时报 (2003-12-17)

环保总局未封杀八种广告语
“十环”环境标志继续使用


本报讯(记者 郭爱娣)

  有媒体近期报道:从 12 月起不允许在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中使用“无污染”等 8 种术语,并且新版环境标志将取代旧版“十环”环境标志。对此,国家环保局昨天公开表态,禁用 8 种广告术语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中国“十环”环境标志仍继续使用。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赵英民昨天说,环保总局从未发出过停止使用 8 种术语的文件,国家认监委等相关部门也未发出这样的文件。

  此外,赵英民还说,环保总局已对“十环”环境标志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任何人任何组织无权擅自替代。该标志今后不仅不会被取缔,还会在以后随着形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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