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管理∶环境标准 中国环境报 (2004-04-13)

武汉开展综合排污许可证试点


本报讯(凡卫 鄢祖海)

  截至 2003 年年底,武汉市共 1500 余家排污单位履行了排污申报登记,866 家企业获得市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其中正式证 96 家、临时证 770 家。目前,武汉市正在开展水体及大气环境容量的核定工作,以此作为核发综合排污许可证的科学依据。该市规定:浓度及总量均达标排放者才能核发正式排污许可证;有一项不达标或都不达标者发临时许可证,同时限期治理达标,到期仍不达标者吊销临时证并处罚。试点后将依证实行排污总量收费,企业改建扩建须依证申报评价,不超总量方能通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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